招标信息

中诚信托媒体合作服务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4-03-29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诚信托媒体合作服务商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选定1家服务商,为中诚信托提供周期为1年的媒体合作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地点:北京。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金融行业媒体合作服务的同类项目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的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领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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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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