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等温变换装置工艺包、专利许可及相关专利设备采购n招标公告

2024-03-2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等温变换装置工艺包、专利许可及相关专利设备采购。

工程规模: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利用煤为原料,经气化生产粗合成气,粗合成气经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制备变换净化气和热回收净化气。一部分经液氮洗脱除CO并配氮后送氨合成装置生产40万吨/年液氨产品,一部分经PSA制氢生产高纯氢气,剩余部分用于生产35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甲醇中间产品和CO制备单元生产的CO气一起经醋酸装置生产50万吨/年醋酸。

建设地址:福建省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基地。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主要包含等温变换装置工艺包、专利许可、技术服务、相关专利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系统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调试、试运行、系统和设备的验收,以及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工期要求:总工期12个月。

节点工期:(1)合同生效并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7日内召开开工会;(2)合同生效后15日提供设备基础条件资料;(3)开工会后30日提供审查版工艺包(含专利专有设备);(4)开工会后40日进行工艺包审查会;(5)开工会后50日提供工艺包(终版);(6)开工会后60日提供操作手册。(7)专利专有设备在合同生效后提前备齐,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到达装置现场。

2)交货地点: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厂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4)质量保证期:“合同装置”的“交接验收”之日起18个月或最后一批交货后24个月,先到为准。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更优承诺,则按投标人承诺为准。

备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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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不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五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应至少承揽过一套处理干基有效气(CO+H2)≥10万Nm3/h且上游气化装置采用加压气化工艺技术的等温变换装置的运行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品目号投标货物主机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拟投本项目的等温变换工艺技术的专利权。注: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其具备所投工艺包专利权的证明材料。②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者,202442309:3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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