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企业文化展示及形象墙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3-29
经洛阳市烟草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企业文化展示及形象墙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企业文化展示及形象墙制作项目
二、采购内容:对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一楼大厅及二楼企业文化展厅56项内容进行标识标牌设计制作。
三、项目预算:17.127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失信行为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信息结果的打印页或网页截图);
3.投标人应在(http://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打印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方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搜索栏中直接输入“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委托人(姓名)+空格键+行贿”;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投标人须按“公告附件1”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澄清函”);
4.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未被列入行业供应商黑名单承诺书;
3.“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
注: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留存。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
七、报名及领取竞谈文件
1.报名及领取竞谈文件时间:2024年3月29日—4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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