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正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及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招标公告

2024-03-28
1、招标条件

正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及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己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正发改(2022)6号),项目代码:2111-411724-04-01-147762。项目资金约1.2亿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正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正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及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2.2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址在正阳县境内项目。

1、对正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及中水回用工程(厂区部分)勘察设计、施工进行招标,建设内容为:在原来处理规模 2m3/d 的基础上,扩建2m3/d处理能力,达到污水处理总规模4万m3/d;新建事故池、膜格栅及水解酸化池、生物池及膜池、臭氧接触池、消毒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氯加药间、污泥浓缩池、污泥深度脱水机房、门卫等。

2、对正阳县第一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进行招标,建设内筒为:现有厂区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细格栅、精细格栅、生物滤池、膜池、脱水机房、计量槽及厂区管线等。具体施工内容及规模以评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3 项目建设地点:正阳县境内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二标段:项目实施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标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5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2.6 工期要求:

一标段: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机构、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议、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等)。施工工期:320日历天。

二标段:随施工工期。

三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毕。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1.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标段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代表联合体投标、合同谈判、签约与分配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工作范围内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2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独立法人的监理企业。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三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须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提供);

3.5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加盖企业公章)。近三年,受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惩处或不良行为记录依法限制项目招标投标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9日8:00时至2024年04月08日18:00时,(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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