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第四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3-29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合同期

备注

1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

18万元 /年

合同期1年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备注:1.中标单位负责免费送货。2.送货地址:江西省靖安县内甲方指定地点。3.本期供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1年合同。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1年,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4.本项目为不带量公开询价,不设保底金额,按实结算,具体数量以每周期采购人提供的需求计划表为准,预算(报价)应包含税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 4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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