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澜沧江公司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消力池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4-03-2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消力池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瑞丽江(Shweli)一级水电站,位于缅甸北部掸邦境内紧邻中缅边界的瑞丽江干流上。电站距缅甸南坎、腊戍、曼德勒、密支那的公路距离分别约为63km、257km、539km、315km。目前,电站所在地至中国及南坎已有公路相通。电站至中国境内的瑞丽、大理、昆明的公路里程分别为94km、498km、828km。
自电站投运以来,消力池过流面各部位均有了不同程度的磨蚀。根据2012年消力池放空检查发现的问题,联合电力公司于2013年组织完成了消力池的首次修复施工。2019年,联合电力公司再次组织开展第二次消力池放空检查,消力池过流面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磨蚀。为此,联合电力公司邀请电站原设计单位对开展消力池修复工程专题设计。目前,消力池修复专题设计报告已编制完成,联合电力公司拟在2023年汛末至2024年枯水期开展消力池的修复施工。

2.2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1)截排南闷大沟至消力池下游;

(2)消力池下游简易围堰;

(3)消力池内积水抽排及施工面清理;

(4)消力池底板冲蚀部位修复;

(5)水力学原型观测设备安装及调试。

2.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消力池修复工程。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计划工期为154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批复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其中消力池积水抽排分项工程的工期不得超过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有2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挡(蓄)水建筑物或泄水消能建筑物或输水建筑物的施工或修复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挡(蓄)水建筑物或泄水消能建筑物或输水建筑物的施工或修复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的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个水利水电工程挡(蓄)水建筑物或泄水消能建筑物或输水建筑物的施工或修复项目业绩,并附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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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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