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海油服一体化项目钻井取心服务招标公告

2024-03-28

 

中海油服一体化项目钻井取心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一体化项目钻井取心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一体化项目钻井取心服务
项目概况 根据甲方作业需求,需提供提供常规钻井取心服务及特殊钻井取心服务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标段信息 1. 中海油服一体化项目钻井取心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614/01 发标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任务大纲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采用1+1+1年模式,合同执行满一年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条款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根据井深结构和设计要求,提供12-1/4″、9-1/2″、8-1/2″、6″井段取心工具和现场技术人员,服务地点主要为中海油服渤海、东海、南海海上作业油田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钻井取心服务验收业绩(累计含3口井及以上的钻井取心作业内容,合同数量不限),且均满足钻井取心服务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钻井取心服务的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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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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