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换电站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2024-03-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换电站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镇行政审批许字[2023]343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安县生态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镇安县全县各居民区景区、高速服务区、工业园区建 14 个镇政府、社区广场、村委会广场、搬迁点、主要国道、县道等地;

2.2 工程规模:镇安县域 14 个镇办合计 292 个充电网点。其中,新建快速充电网点 291 个,380V 专线引线工程 45 座;新建永乐街道栗园村智能换电站(乘用车)一座;配套建设大数据数字化平台、管理用房、休息设施等基础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959864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6235200元);

2.4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换电站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编号: E6110253551yqoaqdcap001;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换电站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部监理服务;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换电站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换电站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及项目总监的基本信息应在查询到基本信息。
3.5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项。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 起至2024年04月12日 09时30分下载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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