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煤业华亭煤业公司新产业开发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3年)招标公告

2024-03-28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华亭煤业公司新产业开发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3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产业开发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为加快推进华亭煤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拟对公司未来三年内开发的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以框架协议方式招标采购,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6兆瓦以下分布式光伏、6兆瓦-100兆瓦(含6兆瓦及100兆瓦)光伏、100兆瓦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华亭煤业公司新产业开发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3年)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5 服 务 期: (1)投标人收到开展项目可研或勘察设计委托书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招标人委托项目设计大纲,并按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可研、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招标人予以确认。(2)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应在投标人收到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委托书后30天内完成。(3)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1)投标人收到开展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委托书后60天内完成项目1:500地形图测绘和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2)初步设计报告15天内组织通过华能清能院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3)最终版的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完成后20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满足招标人PC招标需求。4)设备定标后15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5)竣工图设计工期为全容量并网发电后30天内完成。6)项目投产一年后,投标人30天内完成项目设计总结及各专题总结工作。(4)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5)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总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有效。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投标人负责华亭煤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包括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测绘、勘探、取样和试验、水文气象勘察,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报告等满足项目设计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并负责初步设计通过华能清能院评审,取得审查意见。投标人设计的报告须满足招标人PC招标、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其它说明:

1.单个项目生效条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人取得上级公司同意开展相应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且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委托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后,投标人开始所委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2)勘察设计服务:招标人取得上级公司同意投资建设相应项目的批复且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委托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函后,投标人开始所委托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相关工作。

招标人按照委托函的容量和投标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报价金额向投标人付款。

2.投标人按照单个项目固定价格乘以数量的形式进行报价,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

(1)若投标人持有换领前的证书的,应具备:

投标人提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之一,同时提供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若投标人持有换领后的证书的,应具备:

投标人提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之一,同时提供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并提供)至少1项1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光伏工程设计项目,并提供任命文件或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证明材料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8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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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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