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杜康广场景观照明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8
2、项目名称: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杜康广场景观照明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94,095.89元 最高限价:2794095.89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杜康广场景观照明工程项目 2794095.89 2794095.89 2794095.8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杜康广场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为提升城市形象,丰富夜间景观照明效果,需对杜康广场及周边建筑物实施景观照明工程。
5.2项目地点:洛阳市伊川县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5工 期:60日历天
5.6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8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9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1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 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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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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