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宣传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宣传制作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宣传制作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06-0

1.3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  (登录后查看)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含税金额95.923万元。其中宣传制作服务:不含税金额74.927万元,税率6%,含税金额79.423万元;宣传品:不含税金额14.60万元,税率13%,含税金额16.50万元。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宣传制作服务:

(1)展厅维护:公司内部展厅内容更新、展示设施维护;

(2)展会服务:展会现场陈设施工、布展,硬件、软件、拼接屏、电视支架、灯箱、实物区、沙盘等;

(3)各类宣传推介活动及会场服务:宣传推介活动室内外场地布置、会场布置、相关印刷品设计制作等;

(4)定制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宣传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册、行业应用方案、包装袋、海报、展架、条幅、展板、喷绘等设计制作;

(5)视频制作类:现场拍摄、影视制作、H5、快闪、宣传片、视频短片、3D 全息影像等;

(6)对外媒介宣传: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快闪等宣传渠道内容设计制作及每月维护费、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微博、户外、短信、实体渠道宣传物料等,提出制作方案并协助执行;

(7)形象制作类:形象墙、哑克力字、雪夫板字、哑克力UV、雪夫板UV铝板UV刀篇等;

(8)展示设计:海报设计、画册设计、水杯设计、笔记本设计等;

(9)图文制作:名片、装订书册、图纸、彩打等。

宣传品:小型定制类宣传物品(印制公司logo,包含铁塔有关设计元素;比照京东、淘宝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套装、保温杯等)。

2.2.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2.3. 服务/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2.5.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组织: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 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3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3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5.业绩要求:参选人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一份。

注:(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对应发票(发票时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金额为准,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为准,发票扫描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参选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4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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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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