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采购1套遗物焚烧设施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8
项目名称:惠州市殡仪馆关于采购1套遗物焚烧设施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7,430.7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遗物焚烧炉(含地下烟道及设备基础)、遗物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7,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火化设备 遗物焚烧炉(含地下烟道及设备基础)、遗物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67,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①接到采购人前期工作书面安装通知后,90天内随工程进度完成地下烟道施工及验收;②接到采购人设备安装通知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进入试运行阶段,120天内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其中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0天)。

合同包2(遗物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钢结构厂房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89,630.7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房屋施工 遗物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钢结构厂房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9,630.7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6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遗物焚烧炉(含地下烟道及设备基础)、遗物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遗物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钢结构厂房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遗物焚烧炉(含地下烟道及设备基础)、遗物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合同包2(遗物焚烧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钢结构厂房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函格式提供相关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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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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