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宝兴县灵关镇磨刀溪山洪沟治理工程、宝兴县灵关镇深溪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2024-03-2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宝兴县灵关镇磨刀溪山洪沟治理工程、宝兴县灵关镇深溪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宝兴县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宝兴县水利局关于宝兴县灵关镇磨刀溪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宝水发〔2024〕18号;宝兴县水利局关于宝兴县灵关镇深溪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宝水发〔2024〕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
  2.2建设规模:
  2.2.1宝兴县灵关镇磨刀溪山洪沟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沟道总长1.134km, 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317.062m; 铺底长度143.073m,堤防基础加固长25.123m,新建消力坎9道,河道疏浚长419.348m。工程静态总投资1279.25万元;
  2.2.2灵关镇深溪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新建堤防共计747.37m, 沟道疏浚长140m, 新建防冲槛布置29座。工程静态总投资1221.15万元
  2.3建设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
  2.4招标范围:
  (1)勘察:建设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内容,勘察范围及工作服务内容详细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涉及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勘察工作。具体如: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工程勘察文件,勘测成果等勘察服务。
  (2)设计: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后续服务等 。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勘察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勘察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勘察业绩须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任务委托书、合同关键页。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证明材料: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任务委托书、合同关键页。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任务委托书、合同关键页及完工验收鉴定书。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业绩要求(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勘察方单位人员)。
  3.1.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设计方单位人员)。
  3.1.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施工方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三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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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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