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辐射物位开关和辐射物位计招标公告

2024-03-28

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ABS装置辐射物位开关和辐射物位计21台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ABS装置辐射物位开关和辐射物位计21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辐射物位开关和辐射物位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辐射物位开关L=152 本安型 -J

2.00

包1-辐射物位开关和辐射物位计21台

   

2

辐射物位开关L=1000 本安型 -J

1.00

包1-辐射物位开关和辐射物位计21台

   

3

辐射物位开关L=457 本安型 -J

6.00

包1-辐射物位开关和辐射物位计21台

   

4

辐射物位计Co60 闪烁检测器 -J

1.00

包1-辐射物位开关和辐射物位计21台

   

5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J

11.00

包1-辐射物位开关和辐射物位计21台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8 投标方供的产品必须有近 5 年(2019.1.1-2023.12.30)来在同类工况下(非改造项目)运行2年以上应用业绩2个,严禁使用试制产品和特殊订制产品。此业绩要求不包括备品备件供货。投标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9 投标方必须提供与 ABS 装置专利商英力士(INEOS)双方共同签署的本项目保密协议。

    3.1.10 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

    3.1.11 投标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 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 、CQST和 PCEC ,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

    3.1.12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方投标文件与本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技术规定、技术要求、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 每个偏差项,投标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3.1.13 投标方在报价文件中详细列出产品主要部件及附件的产地。若非国内生产,投标方必须承诺在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

    3.1.14 投标方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买方询价书中的技术要求。

    3.1.15 放射源必须选用 IV 类或 V 类放射源,严禁选用 III 类及以上放射源。

    3.1.16 规格书中要求 SIL 认证的料位计必须提供 SIL2 认证证书。SIL 认证证书必须由TUV、EXIDA或等同的国际权威机构签发。

    3.1.17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8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9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20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2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8日 8:00时至2024年4月3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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