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15局兰永临高速公路、云嘉数字化国际产业港项目,20局兰州星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5局陇南市武都区姚寨沟景区四合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钢材、柴油)二次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2024-03-28
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8合同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21〕401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22〕46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兰州至永靖至临夏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许可(2022)455号)。建设单位为甘肃公航旅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永临高速公路项目LYL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云嘉数字化国际产业港项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改革委员会以23083016616523000004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美克置业(昌吉)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云嘉数字化国际产业港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3本建设项目兰州星锐轨道交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由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及兰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兰州星锐轨道交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柴油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4本建设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姚寨沟景区四合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武发改投资字(202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陇南市武都区万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 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五局兰永临高速公路第8标段位于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境内,起终点为K53+600.0~K66+200.0,标段全长12.6Km,主要工程包括三隧六桥和路基:春台1号隧道(4011m×60%)、春台2号隧道(741.5m)、春台3号隧道(2282m)、齐腰沟大桥(120m)、红地沟1号大桥(530m)、红地沟2号大桥(420m)、高家大桥(570m)、塔山1号大桥(530m)、塔山2号大桥(400m)、天桥1座,以及临夏东停车区和段内绿化工程,路基挖方315万方,填方24万方。砼70万方,钢筋3.8万吨,型钢1.4万吨。

2.1.2中铁十五局云嘉数字化国际产业港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市中心城区最南端北京南路下行线乌奎高速入口处,乌奎高速公路以北,长丰二队以南,长丰一队以东,南北向长约1000米,东西长约524米,占地约520亩,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厂房8栋(框架剪力墙,除10#厂房有地下1层外,其余厂房均为地上3层),建筑面积共计38394㎡,设备用房1栋(框架剪力墙,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1470㎡,总建筑面积共计为39864㎡,设计内容以设计任务书要求为准,施工内容以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计划工期303天。

2.1.3兰州星锐轨道交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韩家河开发区。我公司依托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强大的技术优势,由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主要以生产商品混凝土为主,为长期生产单位,公司目前有两条双180生产线以及双120生产线,预计年产量30万方,2020年经过前期紧张筹备,已具备生产条件。

2.1.4中铁二十五局陇南市武都区姚寨沟景区四合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范围东西长2977米,南北长1264米。 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和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包括4#、5#、6#、水吧,景观工程包括新建沥青道路、景观廊架石材铺装、观景游路铺装、绿化工程等。景观工程总用地面为34867.74,其中新建沥青道路917.62㎡,石材铺装16010.77㎡,塑胶铺装268.1㎡,木地板铺装7316.92㎡,景观廊架196.15㎡,彩溪工程8284.74㎡,绿化315048.86㎡,景观桥十五座。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其中YJGC01、YZGC01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3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YZGC01包件中所含型钢无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但投标物资质量必须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同时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生产厂家(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3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24年3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7日17时00分(登录后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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