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建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西铜段)“四电”系统集成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024-03-27
1.谈判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西铜段)“四电”系统集成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陕西省出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铁路XYSDJC-1标段项目经理部。本批自购物资JCW-08钢绞线、JCW-14绝缘子、FJ-01防水卷材、ZH-01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自西安东站引出,经西安市高陵区、阎良区,渭南市富平县,铜川市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延安市黄陵县、洛川县、富县、甘泉县和宝塔区,至既有包西铁路延安站。项目正线全长299.8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小时。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承担施工的XYSDJC-1标段为:西安东站(不含)(DK00+000)-港务区东越行站-高陵站-富平南站-铜川站(含)(DK88+310),正线全长91.162公里。其中桥梁76.236公里(9座),隧道4.113公里(3座),桥隧总长80.849km,占比88.69%。本标段内包含通信、信息和灾害监测,信号,电力、牵引变电和隧道照明,接触网,房屋及附属等工程。计划工期:34.5个月,合同日期2023年2月1日--2025年12月15日。

2.2采购范围

本次谈判采购的内容,详见附件1:《新建西安至延安(西铜段)“四电”系统集成工程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 ”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制造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响应谈判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采购状态。

(7).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 ”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2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响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3.3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4 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3.5 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且有矛盾时,以招标文件的商务资格要求表述为准。

 3.6 本次谈判对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西安至延安(西铜段)“四电”系统集成工程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4.

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17: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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