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泾阳县东环路与幸福路十字、东环路与南环路十字智能信号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7

项目概况

东环路与幸福路十字、东环路与南环路十字智能信号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Y2024022013

项目名称:东环路与幸福路十字、东环路与南环路十字智能信号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4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东环路与幸福路十字、东环路与南环路十字智能信号灯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4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42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交通管理设备 智能信号灯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50,420.00 650,4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东环路与幸福路十字、东环路与南环路十字智能信号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东环路与幸福路十字、东环路与南环路十字智能信号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