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G场址(南区)工程海上升压站基础建造及上部组块建造项目船用起重机招标公告

2024-03-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拓市】胜利油建海洋工程公司(龙口)天津南港与风电G场项目船用起重机公开招标(WZ20240318-5515-3037-B1)招标人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用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船用起重机悬臂 1t×4.5m 1.00 台 包1-船用起重机     2 船用起重机悬臂 1t×5m 2.00 台 包1-船用起重机     3 船用起重机悬臂 5t 1.00 台 包1-船用起重机     4 船用起重机臂长大于25米 5吨 防腐等级C5-M 悬臂变幅全回转 1.00 台 包1-船用起重机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对于本采购包技术要求事项全面了解,生产过程中所必须获知的信息已全部掌握,在从事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不得以不知情、未披露资料缺陷等原因,再行增加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3.1.7 投标人须针对附件技术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无负偏离。未逐条响应无负偏离、或响应有负偏离则否决。

    3.1.8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订单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后,9个月内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订单结算金额的65%,其余32%于12个月内以电汇或者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质保金为订单结算金额的3%,在质量保证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期为工程完工投产后正常运行12个月。未提供或负偏离否决。

    3.1.9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产品设计符合CCS《船舶及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并在CCS入级,符合《海上平台起重机规范》(API SPEC 2C)等海上平台吊规范要求,并承诺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机械说明书、安装作业指导书等文件。未提供承诺函否决。

    3.1.10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确认吊重和悬臂空间满足设计要求。并且三个月内将标的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若延迟交货则应承担买方因标的物未到货造成的所有损失。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 17:30时至2024年4月3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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