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和静县“SQSJWW”视频汇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7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12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静分公司采购和静县社会面监控视频汇聚平台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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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服务。

1.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20万元(含税)。

注: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参选。

1.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3月1日至公告发布 30 日前的(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2022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

注:若参选人为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年度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2.4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3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4.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其他要求: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 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2)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10时00分至 2024年4月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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