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非开挖项目劳务服务商资源备选库采购项目(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2024-03-27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非开挖项目劳务服务商资源备选库采购项目(第二批次)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采购预算:0元,成交后,按具体项目执行

1.5 分包情况:不划分

1.6 服务内容:非开挖修复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紫外光固化修复、蒸汽固化修复、检查井纤维砂浆喷涂、土体注浆加固等)的施工劳务,及施工机械租赁(除无机防腐砂浆、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玻璃纤维软管(含底膜及扎头布)由采购人提供外,其余所有辅材、机械及器具等全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1.7 服务期限:自接到施工通知3天内进场

1.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服务质量标准: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合格标准。

1.10 入围家数: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审查,均为成交单位。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副本正本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需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评审文件获取截止日)至少5项非开挖类业绩,其中至少三项业绩为紫外光固化类工程。如为联合体参与,联合体中的劳务企业需满足此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需具备至少一名建筑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C证)。如为联合体参与,联合体中的劳务企业需满足此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需具备至少一套包括:紫外光固化修复专用设备、原位喷筑修复专用设备(如搅拌泵送一体机和喷涂器等)、热塑成型非开挖修复设备车。(提供相关发票复印件)

以上设备(含车辆)须为服务商自有,须提供实物照片、发票扫描件(车辆还须提供车辆发票及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的实物照片须提供车头正面及车尾正面照片各一张(含车牌),其中紫外线光固化设备车、热塑成型非开挖修复设备车还须提供车厢内的紫外线光固化设备、热塑成型非开挖修复设备照片一张。如为联合体参与,联合体中的机械租赁企业需满足此项。

2.5 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全部联合体成员)需对本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评审文件获取截止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记录,如有行贿记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否则评审文件均将被否决。

2.8 本次评审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如为联合体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两家;(2)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响应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分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3)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9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三、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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