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东市乐都区3处采砂场及8处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海东市乐都区3处采砂场8处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4-03-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3处采砂场及8处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以乐政函[2023]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东市乐都区

(2)招标范围:海东市乐都区3处采砂场8处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672001001

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3处采砂场8处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2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8月31日

建设内容:3处采砂场8处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967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自2024年03月28日00:00时至2024年04月01日24:00时止,(登录后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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