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各场站2024年电气设备年检及预防性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疆公司托什河水电分公司各场站2024年电气设备年检及预防性试验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疆公司托什河水电分公司各场站2024年电气设备年检及预防性试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DL/T596-202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DL/T995-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周期要求,为及时掌握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各场站设备健康状况及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继电保护装置能否自动、快速、有选择性的动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开展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各场站2024年电气设备年检及预防性试验工作。
2.2 招标范围: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所属乌什光伏电站、阿克陶光伏电站、尉犁光伏电站、阿拉尔光伏电站及和田协鑫光伏电站共计5座场站2024年电气设备年检及预防性试验。由各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具体试验时间根据电网停电计划确定。
2.3工期:具体试验时间根据电网试验时间确定,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项目公司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场,并在现场停电期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电气设备年检及预防性试验项目工作。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如合同执行期间发生多个场站同时开展电气设备年检及预防性试验的情况,中标单位派出的试验人员数量和试验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器具等必须同时满足所有开展电气设备年检及预防性试验场站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个电力系统内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者发电厂内220kV及以上升压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或交接试验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27日9:00起至2024年4月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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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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