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轻质泡沫混凝土采购任务招标公告

2024-03-2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直属项目管理公司现对益阳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中心工程项目  轻质泡沫混凝土采购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合理低价择优选择供应商。

2.招标人: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直属项目管理公司            。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名称:    益阳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中心项目    。

3.2 项目地点:    益阳高新区鱼形湖西路北侧,319国道西侧        。

3.3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83546.77 m2,地上建筑面积:56968.77 m2,地下建筑面积: 26578 m2。

3.4 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其中综合办公楼1栋;感染康复楼1栋;发热门诊1栋、医用气体用房1栋、 门卫(3)1栋、高压氧舱及连廊1栋     。

3.5 工期要求: 以招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为准。投标人应按照约定工期组织供货,确保招标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3.6 招标范围: 湖南省益阳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中心EPC项目   。

3.7 招标内容及品牌:    采购轻质泡沫混凝土约2800m³,具体详见投标报价书  。

3.8 质量要求:

3.8.1轻质泡沫混凝土强度必须满足规范的要求,确保产品达到合格标准,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37/T 5159-2020)、《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JC/T 2199-2013、《泡沫混凝土》JG/T 266-2011、《泡沫混凝土砌块》JC/T 1062-2022执行。每批次的合格证、检验报告随车同行。招标方可根据投标方不同批号水泥随时抽样送检,如招标方现场抽样送检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均视为不合格,投标方应当换货,且由投标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质量事故责任。

3.8.2产品采用袋装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的具体要求为: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投标方提供产品包装样品或照片,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南建投集团采购平台上注册;

4.2 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

4.3 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提供   1   年财务报表);

4.4 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5 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4.6 提供近  3  年承担过  3  个类似业绩。要求:必须含有近一年与湖南建投集团的1-2个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  合理低价法  评标法,根据评标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6.

报名时间: 2024  年  3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2 日 10  时  00 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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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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