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东疆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吊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4-03-262.2.1 三塘湖风电场位于新疆哈密市三塘湖镇东北部18公里处;
2.2.2 望洋台风电场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距三塘湖镇100公里处;
2.2.3 烟墩风电场位于哈密市伊州区烟墩骆驼圈子以东65公里处。
2.3 采购内容:
2.3.1三塘湖风电场金风S48/750、金风GW77/1500风机大部件吊装;
2.3.2望洋台风电场海装HZ93-2.0MW风机大部件吊装(望洋台风电场预计2025年12月出质保,吊装框架时间以实际出质保后时间算起);
2.3.3烟墩风电场预估华锐SL-3000-113风机大部件吊装。
风机大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叶片、发电机、轮毂、齿轮箱、主轴、传动链、机舱等吊装。吊装所需吊具、大部件支架及螺栓均由投标人提供。(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工 期:框架服务期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最终以实际吊装风机台数进行固定单价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的吊装措施费、进出场费、管理费、窝工费等所有报价风险因素,不能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
2.5 框架协议执行期限:
(1)本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
(2)本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预估总价;
(3)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效期内合同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在每年合同执行期限结束前三个月招标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的方式,对本项目中标人当年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分结果作为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的依据及服务期考核依据。考核评价分值高于(含)80分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低于(不含)80分则不再续签后续合同。
以上3条任1条到限本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3.2.1资质要求:投标人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若分专业应包含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台3MW及以上风机整机或大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叶片、发电机、轮毂、齿轮箱、主轴、传动链、机舱)吊装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应吊装具体内容及数量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1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00分;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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