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2024-03-27

 

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市场需求,后续需要对海上油气田、海底管道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的质量及性能效果进行跟踪解析服务,包括化学药剂基本理化指标表征、作用机理解析,以及处理效果跟踪验证进行技术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标段信息 1. 装备公司油气田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质效解析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577/01 发标日期 2024年03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化学药剂应用工况条件表征分析、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组分表征 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性能评价及机理解析 产出液处理化学药剂现场效果验证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适用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既往业绩:(开标环节需要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并提供2个化工类产品的检测分析的服务完工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业绩合同 和2)服务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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