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绥中36-1原油处理厂危废储存间加装VOCs处理装置施工服务-20240326招标公告
2024-03-26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安全环保公司绥中36-1原油处理厂危废储存间加装VOCs处理装置施工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安全环保公司绥中36-1原油处理厂危废储存间加装VOCs处理装置施工服务 |
主要服务内容:根据《GB 18597-2023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葫芦岛市环保局要求,需要在绥中36-1原油处理厂危废储存间加装VOCs处理装置,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厂地进行平整及新建VOCs处理装置地面基础。在绥中36-1原油处理厂危废储存间安装VOCs处理装置,并按照标准规范设置检测取样口和取样操作平台等附属设施。完成配套管线安装、连接、配电及调试等其他辅助工作,协助业主办理项目相关环保手续。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服务地点:绥中36-1原油处理厂 |
2024年4月 |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乙方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HSE工程师(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 项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名称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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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1日)止。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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