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海南公司2024年农行WLAN网络扩容工程设备、集成及安全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61.1 招标内容:
拟对2024年农行WLAN网络扩容工程所需的设备、集成及安全运维服务进行采购。
1.2 招标具体内容
内容 |
序号 |
招标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 |
中国移动海南公司2024年农行WLAN网络扩容工程设备、集成及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
1 |
农行WLAN网络扩容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集成服务 |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2 |
农行WLAN网络扩容工程建设所需的安全运维服务 |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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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 |
||
合同有效期 |
设备、集成合同和安全运维服务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集成合同交付客户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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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设备送达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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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设备、集成合同:合同签订3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验收通过之日起保修36个月) |
1.3标段划分及中标方式
标段划分 |
标段划分内容 |
标段含税预算(万元) |
中标方式 |
标段1 |
中标人数量:1名 份额:100% 实施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
260.7369 |
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招标人确定第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有效投标人排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报价低者排名列前;若报价一样,技术得分高者排名列前;若技术得分一样,由技术评分项中“产品性能指标”得分高者排名列前,若仍一样,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详见下表,若投标报价超出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报价内容 |
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 (元) |
1 |
设备 |
1887052.21 |
2 |
集成服务 |
349056.60 |
3 |
安全运维服务 |
99056.60 |
合计(不含税总价) |
2335165.41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政企客户用接入控制器AC(802.11ac) | 台 | 2.000 |
包1 | WLAN设施维保服务 | 项 | 4.000 |
包1 | 系统集成服务 | 项 | 1.000 |
包1 | 接入点AP | 台 | 629.000 |
包1 | 以太网交换机(非标产品) | 台 | 56.000 |
包1 | 硬件防火墙(非标产品) | 台 | 2.000 |
包1 | 其他应用软件 | 许可 | 2.000 |
包1 | VPN网关 | 台 | 28.000 |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扫描件,或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截屏)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3投标人业绩: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提供1个含税5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或网络建设或运维服务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
①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以总价合同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为准。②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的金额、时间为准。③以下任一情况均视为无效业绩:A.材料提供不全;B.合同(或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C.合同/框架合同签字盖章页仅有一方盖章或双方均未盖章(如合同明确约定签字并盖章有效的,还须双方签字(签名章)和盖章才算有效业绩),合同明确签章后或者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只要有双方盖章或签字(签名章)也算有效业绩);D.仅提供框架合同不提供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E.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不提供框架合同;F.框架合同无法体现与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的对应关系;G.订单无签章且无其他证明材料加以证明的。④总价合同/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中,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后者为准,仅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⑤框架合同下若订单为系统平台下达的无签章订单,则提供系统订单截图即可。⑥产品制造商应答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销售业绩,代理商应答须提供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代理商与产品制造商之间的销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2.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专业操守,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受地域限制)或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至今尚未解决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函》,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中,如核查发现投标人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或“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违法失约信息”的将被否决。
2.5本项目接受产品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如为制造商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制造);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仅能唯一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
证明材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代理授权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证明材料: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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