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井下作业分公司污油污水处理装置维修招标公告

2024-03-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4年井下作业分公司污油污水回收装置维修(罐体维护、电机、泵、控制系统等维修),具体维修内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要求设备维修后性能达到行业内相关标准,计价采取结算下浮形式。

2.2 招标范围:污油污水回收装置维修(罐体维护、电机、泵、控制系统等维修),预计费用280万元(含税),具体工作量以井下作业分公司设备管理部审批后实际发生的为准,金额以井下作业分公司造价结算管理部审定的价格为基准,总金额不超过计划金额。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8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须具备1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1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相应人员的证件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在大庆地区具备固定厂房,主维修厂房通体面积(单层、中间无隔断整体面积)不少于800㎡(由投标方提供厂房平面图并附文字介绍说明;介绍内容需包括面积、宽度、长度,介绍不全或未介绍,视为无效做否决处理),只计算一个主维修厂房面积,评委现场核算。投标人须单独承诺厂房高度不低于6m(高度为地面到主墙面最高点)

3.5投标人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产品名称包含“危险化学品罐体”,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须承诺:(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否则承担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标人采取的相应处罚;(2)如果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以后执行中标报价。(3)同意接受招标人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7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列为黑名单。

3.8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 27日09:00:00至2024年 04  02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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