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北石化公司油品罐区储罐蒸罐工艺处理废气回收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北石化公司油品罐区储罐蒸罐工艺处理废气回收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计划完成华北石化公司油品罐区5具储罐(1具10000M3汽油罐G232,3具10000M3航煤罐G1605-1607,1具3000M3航煤罐1603)工艺处理时产生的工艺废气进行回收的全过程工作。服务过程中临时接头及管线、吸附剂、各种添加剂以及临时电缆等临时使用附件均由乙方提供,机具的装卸及转移由乙方负责;现场水、电、风均由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回收油、废水、固废由甲方处理。

上述各储罐中,实际实施的储罐及实际实施作业时间,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服务地点:华北石化公司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限结束时,合同自动终止。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实际工作量及投标单价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度、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3 业绩要求:

(1)在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处理石油化工企业储罐或装卸车废气的移动式VOCs治理技术服务类似的业绩〔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与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承诺所有进入现场服务人员均从事移动式VOCs治理运维服务一年以上,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至今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复印件。

3.2.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招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以上提供两个网站截图)。

(2)最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2.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的招标申请。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1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4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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