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2024年油杆站塔身及基础施工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4-03-26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2024年油杆站塔身及基础施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9-09-04D-2024-D-D05033C0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6米、12米油杆站塔身及基础施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生产制作费、运输费(含二次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工程费(含防雷)、安装措施费(比如安装使用吊车费等)、现场清理费以及施工引起的赔补等所有费用和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工作量,最终交付的产品达到采购方使用条件。本项目预计采购含税总金额49.41万元(油杆税率13%,基础及辅助地网的材料与施工税率9%),税率以实际应答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类别

数量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不含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元)

不含税单价(元)(含安全生产费)

税率

实施地域

1

6米油杆

7基

353.98

/

353.98

13%

河北省承德市

2

6米油杆基础及辅助地网的材料与施工

5700.5

171.02

5871.52

9%

3

12米油杆

47基

1061.95

/

1061.95

13%

4

12米油杆基础及辅助地网的材料与施工

7392.89

221.79

7614.68

9%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折扣报价以不含税基准单价(不含安全生产费)为基准,最高限报折扣为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2024年油杆站塔身及基础施工项目(二次)。

2.2计划工期:在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协调入场工作,20日内完成该项目的所有施工与安装工作。

2.3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参选人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参选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3.1.4.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以上资质;

3.1.4.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以上资质;

如参选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5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参选人自2021年3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至少一份同类(油杆施工)业绩。

注: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至少一张相应发票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发票查验截图。

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订单(或结算单/结算凭证)扫描件。

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大签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页,提供整份合同即可。

订单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否则视为无效:

a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采购部门章或使用部门章;

b须提供相应的查验途径及查验方法(如查询账号、密码、查询网址等),查验属实后予以认可。

②单项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中实施时间起始日期为准,若两者不一致,以合同中实施时间起始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该协议下订单/结算单/结算凭证签订时间为准。

3.1.7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或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专业)。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2023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任意1个月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明确识别参选人的直属/隶属用工关系),否则视为无效。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2019年3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19年3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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