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云大数据中心服务(非自有资产租赁)采购公告
2024-03-261.项目编号:JSZC-320117-JZCG-C2024-0006
2.项目名称:政务云大数据中心服务(非自有资产租赁)
3.预算金额:250万元
4.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50 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溧水区政务云于2019年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为全区政务业务系统提供云主机、云数据库、云负载均衡、虚拟专有网、云盾等服务,随着业务发展,已不能满足云资源需求及网络信息安全保障需求,本次项目需采购部分基础云资源服务、基础安全服务、IPV6适配服务等以满足当前业务上云资源需求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需求。(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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