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山东济南销售分公司济南天桥服务区南区LNG加气站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东济南销售分公司济南天桥服务区南区LNG加气站新建项目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由业主出资,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登录后查看)

2.2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

新建一层框架结构站房85.3平方;LNG管道、电气,仪表,工艺,通信等施工;新建184平方型钢罩棚,罩棚檐面按标准包装;地面硬化约1000平米;新建电气系统、静电接地系统、给排水系统;按标准设置零管系统、监控系统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控制价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济南天桥LNG审定招标控制价及清单》、《施工设计图纸1》、《施工设计图纸2》。

2.5最高限价:总限价1891087.09元。具体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济南天桥LNG审定招标控制价及清单》。

注:投标人报价需含暂估价,暂估价不能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得改变、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报价,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报价统一同比例下浮;超过最高限价视为废标,改变工程量、单项报价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的视为废标。

2.6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合格、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管理条例的要求;符合中国石油建设标准及质量要求。

2.7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标单位审查要求:

(1)中标候选单位承包商审查:中标候选第一名单位须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及《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承包商审查后,可确认中标,发放中标通知书,审查不合格,取消中标候选资格,改为中标候选排序第二的单位参加审查,以此类推。

(2)中标候选第一名单位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在本项目投标及实施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能力评估测试后,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由招标人锁证管理,待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返还;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取消中标候选资格,改为中标候选排序第二的单位参加,以此类推。

2.9中标候选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能力评估测试:中标候选第一名单位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须按《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能力评估测试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其属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状态须为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同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别为工业管道,许可级别为GC2级及以上;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2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序列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4.3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通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C证)。

3.4.4质量员

质量员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并按规定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3.5信誉要求

3.5.1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或“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3.5.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3.5.3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无“失信惩戒”或“风险提示”(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3.5.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非“失信被执行人”或 “限制消费人员”(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3.5.5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合规廉洁从业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6.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3.6.3投标人提供近半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银行资信情况证明。

3.6.4投标人提供无经济纠纷案件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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