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品牌维护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2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品牌维护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为进一步维护与主流媒体良好关系,统筹广告投放,宣传中诚信托品牌形象,并协助中诚信托应对舆情处置及危机公关事宜,维护中诚信托声誉,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中诚信托提供为期1年的品牌维护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中标人数量:1家。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结束后,中诚信托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如综合评估通过,并且在服务内容不变、服务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合同将自动续签1年,累计不超过2年。

2.7服务地点:北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金融行业品牌维护服务的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并体现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及品牌服务具体内容(可包括框架服务、特定签约媒体投放、危机公关服务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00秒(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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