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备检测(延吉)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5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备检测(延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备检测(延吉)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备检测(延吉)项目
2.2招标范围:动力车间变电所检测项目,具体详见服务标准及要求;
2.3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延吉卷烟厂动力车间变电所,工业园变电所;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变电所试验检测、检修所必需的专业人员,所有人员应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电气试验作业、高压电工作业),同时具备电气试验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的人员不少于2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且证书未超过复审日期,投标文件内附其所在投标单位自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每日9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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