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2024年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3-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

项目名称:2024年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78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8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4年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1.00

28787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3.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 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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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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