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调节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25
一、招标条件

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调节阀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2.2项目规模:2套488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需建设的主要设施有:主厂房、锅炉岛、烟囱及其附属设施、天然气调压站、循环水泵房、机力通风冷却塔、空压机房、供氢站、化水处理、消防及雨水、污水、废水处理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调节阀设备采购

招标包括两台488MW机组配套的调节阀18台,具体型号,参数及详细数量见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3.1.2。

2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节阀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压力管道(金属阀门)B级及以上;但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进口阀门无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或全额结算发票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或9F级(或同容量)及以上燃气发电机组配套调节阀的国内投运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应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单项合同中气动调节阀供货数量不少于10台)。所有投标业绩均应同时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国产品牌阀门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但接受进口阀门或进口品牌阀门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进口阀门或进口品牌阀门制造商(或其国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3-25 16:00到2024-04-02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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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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