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津沽污水处理厂化验药品及化验器皿采购项目(第二期)招标公告

2024-03-25
一、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津沽污水处理分公司化验药品及器皿长期供货服务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3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津沽污水处理厂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处理规模65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DB12/599-2015A标准。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多级A/O+高效沉淀+深床过滤+臭氧氧化的处理工艺,消毒采用紫外消毒处理工艺,除臭采用全过程除臭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带式压滤脱水方式。为满足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各类化验的实验室纯度要求,本次采购用于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过程中的水质及泥质检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沽污水处理分公司化验药品及器皿长期供货服务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4014)津沽污水处理分公司化验药品及器皿长期供货服务商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与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其他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合同);6、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7、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类别)。(或提供与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类别)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合同);8、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 --- 2024年03月19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