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法律服务C标段招标公告

2024-03-24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法律服务项目-C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本标段采购范围为对华能新能源公司本部及22家子公司进行法律尽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审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参加项目相关洽商、谈判,起草、修订本项目涉及的章程、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共分为5个标段,每家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综合排序中排名第一的标段数量超过一个,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各标段组合相加评标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已在其他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2.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未收到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的处罚或警示。

3.2.3.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国有企业提供过不少于20项光伏或风电项目并购法律中介服务(提供法律中介服务合同首、尾页作为业绩证明)。

3.2.4.项目负责律师牵头并参与过不少于 10 个风电或光伏项目并购法律中介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31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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