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4-03-22
1、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

2.3工程规模:约300.29万元;主要包含:乔、灌木移栽;地被植物栽植;撒播草籽等。

2.4工 期:45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二年)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施工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出具竣工验收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3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240万元及以上绿化施工业绩且质量合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招标人签发的完工证明,或者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3.4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0月(含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 22日-2024年3月26 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