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器试车服务采购商务谈判第二次公告
2024-03-222、采购内容:
航空器试车服务,涉及机型:B737CL/NG、B757-200、B777F,服务地点为深圳。服务期3年,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商务谈判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航空器试车服务的单位。
3.2供应商可为机场公司或航空公司。
3.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谈判。
3.5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商务谈判的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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