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1+N”外购基础油长约供应商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4-03-22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1+N”外购基础油长约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ZY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1+N”外购基础油长约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12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 |
物资名称 |
到货地点 |
预计年需求量(吨) |
2 |
二类PCL150N |
北京厂 |
4000 |
3 |
二类PCL150N |
厦门厂 |
8000 |
4 |
二类PCL150N |
大连厂 |
1000 |
5 |
二类PCL150N |
兰州厂 |
4000 |
6 |
二类PCL150N |
成都厂 |
4000 |
7 |
二类HVIH10 |
华东厂 |
24000 |
8 |
二类HVIH10 |
北京厂 |
16000 |
9
|
二类HVIH10 |
厦门厂 |
5000 |
10 |
二类HVIH10 |
大连厂 |
1000 |
11 |
二类HVIH10 |
兰州厂 |
4000 |
12 |
二类HVIH10 |
成都厂 |
4000 |
注:上表中采购量为年度预计采购量,具体采购时按实际每月需求量供应。
2.2结算方式:现汇。
2.3交货期:2024年1月-12月按需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础油生产商,投标产品必须是基础油生产装置自己生产制造的产品。
3.1.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至2022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均无资不抵债情况(2020年至2022年每年资产负债率均小于100%)
3.1.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符合标的物质量要求的技术指标信息(典型值及控制指标),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须提供公司的简要概述,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装置及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配备、专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格式自拟,1000字左右)。
3.1.7投标人应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拥有基础油的供货能力,生产及销售网络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需提供相关材料)。
3.1.8投标人须提供基础油的供货业绩材料,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基础油(不限品种)供货合同(不限份数)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合同相对应发票(可遮盖价格等信息)。
3.1.9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投标产品是投标人基础油生产装置自己生产制造的产品。诚信守时按期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因供货原因延误生产,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1-3.2.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22日17:00:00至3月28日23:59:59
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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