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窗口和车间监控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2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窗口和车间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8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办证窗口和车间监控系统升级;数量:1批。

基本情况介绍、用途: 对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窗口和车间的监控系统作升级,包括对系统的深化设计、部署及售后服务等。

交付时间(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通过。

交付地点(合同履约地点):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通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