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树脂覆膜石英砂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22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树脂覆膜石英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树脂覆膜石英砂采购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树脂覆膜石英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段,预估金额6734.400万元(含13%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装卸费等)。

2.2交货地点:直达煤层气公司生产现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忻州库:山西省保德县消防队旁中石化加油站后院中石油煤层气物资库;

(2)临汾库: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三多乡川庄村物资库;

(3)韩城库:陕西省韩城市板桥镇柏林村中石油物资库;

(4)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生产现场: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保德县;

(5)石楼北生产现场: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

2.3交货期:自下达订单之日起15日内。

2.4技术标准及要求:

检验项目

指标

筛析,%

≥90

平均直径,μm

实测值

球度

≥0.7

圆度

≥0.7

体积密度,g/cm3

实测值

绝对密度,g/cm3

实测值

灼烧减量,%

4~8

热态抗拉强度,MPa

≤2

气体渗透率,μm2

实测值

浊度,FTU

≤100

树脂涂覆类可固化熔点,℃

30℃~69℃

±8

抗压强度,MPa

低温30℃~69℃

≥1.5

2.5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内且合同金额未履行完有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六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压裂用树脂包层支撑剂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

3.4供应商须具备中石油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压裂用树脂包层支撑剂(12061104)物料组准入,且在能源一号网准入状态为“正常”;未准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补充供应商准入相关资料(详见《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市场准入申请书》)。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投标或非招标选商的潜在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且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7应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化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质量认可产品名称需与物资采购清单中名称一致。

3.8供应商需提供可检测树脂覆膜石英砂的保证函(可以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检测),中标后甲方负责安排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仪器设备详见附件。【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3月27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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