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4-03-22

1、招标条件

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已获得审批,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现对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地点:濮阳市胜利西路西段路南科技大道东厂内

2.4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浆、纸生产线对蒸汽、电的使用需求,降低生产成本,结合相关产业政策和上级批复意见,拟在龙丰纸业厂区原料厂内新建1×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1×12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锅炉本体及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上料系统、电气系统、环保系统、化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主附生产系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0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为满足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施工、投产所需的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附属设施工程均属于本期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生物质锅炉和配套系统设计,总图工程,道路、管网施工图,生产废水沟、雨水沟、室外照明、配电站、室内外消防工程等公用工程的设计,与纸机、化机浆、外蒸汽管网供汽接口和管线设计,110kV变电站10kV侧送电、并网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2.6设计时间要求:

双方签订合同后45天完成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供方收到需方提供的主机设备等相关资料后2个月提供土建施工图。提供的施工图必须满足需方工程进度的要求及阶段性需要。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各项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压力管道设计资质(GCD类)。

3.3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有两项新建单台75t/h及以上吨位生物质锅炉配发电机组项目设计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

②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新建单台75t/h及以上吨位生物质锅炉配发电机组项目设计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若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合同未体现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该业绩业主出具的体现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可与拟派设计负责人业绩重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度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5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自2023年06月以来连续半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盖投标人公章)

3.6.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6.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6.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6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6.2条款至3.6.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其他要求

3.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盖投标人公章)

4、电子注册

(登录后查看)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 日17:00前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9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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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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