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东至县建设路57号临街商铺招租项目三次招租公告

2024-03-22
一、项目介绍

1.项目编号:AHZJ-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东至县建设路57号临街商铺招租项目(第三次)

3.招租人(出租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

4.出租房屋情况:出租房屋位于池州市东至县建设路57号(共2间门面,2间门面中间有隔墙,隔墙为承重墙,不得打通),该房屋外出租面积为41.4平方米。

5.租赁期限:3年

6.招租底价:6.00万元/年(含税),年增幅2%。不含物业、水电费(水电费加装分电表单独计费按月收取)。

7.租赁房屋用途要求:

①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出借、抵押,不得破坏外部整体面貌和内部结构;

②场地不得用于餐饮业、娱乐、浴场、高污染、高分贝、扰民,仓储易燃易爆、有毒和制假造假经营活动,所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③房屋、使用范围不得扰民,消防、排污、门前三包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④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或改造、增设设施、设备,需向房屋租赁方进行书面报批,经租赁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⑤租赁期限终止时,承租方需将房屋场地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能拆除的设施设备全部归租赁方,租赁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⑥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交税,使用用途符合池州市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二、竞租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单位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的招租活动。

5.竞租人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并提供书面声明:

(1)竞租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竞租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竞租人有拖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房租行为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三、招租文件获取

1、招租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22日9:00至2024年03月2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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