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安、双辽风场大部件吊装框架服务(12个月)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21
一、 招标条件

大安、双辽风场大部件吊装框架服务(12个月)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那木斯乡华电那木斯风电场、吉林省大安市大岗子镇华电风水山风电场 。

2.2 项目规模: (暂估)华电风水山风电场东方电气1.5WM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9台次、海装2.0WM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7台次,华电那木斯风电场明阳1.5WM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9台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4/22-QT-01201

大安、双辽风场大部件吊装框架服务(12个月)

(暂估) 华电风水山风电场东方电气1.5WM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9台次、海装2.0WM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7台次,华电那木斯风电场明阳1.5WM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9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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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安、双辽风场大部件吊装框架服务(12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采购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采购项目应答;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的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9.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吊装业绩或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安装业绩不少于50台次,业绩清单表后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时间、合同履行情况(发票扫描件)等,以证明其具备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业务经验;

10.财务要求:不接受连续3年(2021年-202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台吊装吨位在500吨及以上自有车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车辆购置发票或保险单据为准,其他材料无效);

12.不接受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03-21 11:16 2024-04-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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