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美华里商业(吴越水街)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03-2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美华里商业(吴越水街)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美华里商业(吴越水街)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105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美华里商业(吴越水街)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内设备采购及集成安装服务等工作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764627.12万元。其中标包1设备部分不含税预算金额为371768.46元,税率13%;标包2设备集成安装服务不含税预算金额为392858.66元,税率9%。
标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1 |
设备 |
采购各类光缆2.84皮公里、天线1450套、馈线13100米、功分器及耦合器1386套、壁挂式开关电源6台、直放站13台、分纤箱、ODF架、PVC管、电缆、走线架、光缆标志牌、UPS备电系统等设备及辅材。 |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各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标包1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71768.46元;标包2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92858.66元;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美华里商业(吴越水街)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内设备采购及集成安装服务等工作内容。
2.2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适用于标包1)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2.4(适用于标包1)质保期:产品免费质保期为2年(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2.5(适用于标包2)工期要求:自采购方确认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施工服务并交付采购方使用。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采购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应答截止日,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1.3(适用于标包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人员:
(1)具备有效期内的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的等级认定标准均按住建部最新要求执行。);
(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4)项目经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应答截止月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若非参选人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缴纳的,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参选人及劳动者三者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委托协议等)。
3.1.4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6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7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适用于标包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参选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参选产品(光缆)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参选产品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质保期:2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质保承诺函原件。若参选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及质保承诺函原件(质保期:2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时)。
3.5(适用于标包1)应答产品要求:应答产品必须为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且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参选人的应答产品应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指标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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