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杏新村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1
1、招标条件

泰兴市宣银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银杏新村消防改造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登录后查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形式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宣堡镇。

(2)招标控制价:3117321.62元,招标期望值:2805589.46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期望值,否则按废标处理)。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内容

清单中注明的银杏新村消防改造项目(消防管道的检修,管道阀门、报警元器件及应急照明元器件的更换,泵房及楼顶水箱的修补等)。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获得合格的消防评估报告付合同价的40%;第二年付至审计价的70%,第三年付至审计价的90%,第四年付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

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3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上月或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注:3.3(3)、3.3(4)、3.3(5)、3.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7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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