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凤阳县红心镇智能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2024-03-19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红心镇智能交通工程

2、工程地点:凤阳县红心镇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招标人:凤阳县红心镇人民政府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30日历天

7、工程控制价:467316.54元,下浮11%,以415911.72元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审计价的98%,剩余2%在质保期(一年)满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

1、开标时授权代表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2、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均为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需标明清楚。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应分别装订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供应商(投标单位)自负。

3、报价要求: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以上互为补充)。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投标单位应主动联系招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施工内容的实际资料;同时须认真核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 (标底),凡技术规范和施工图中注明的工作内容(及业主合理要求),如在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中未列项的,均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

投标单位应在认真研究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报价一经接受,即视同响应交易文件全部内容。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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