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零星配件采购安装及维修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804,000.00元 |
最高限价:804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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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 |
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零星配件采购安装及维修项目 |
804000 |
8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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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新华区现有公厕总数量109座(其中现有移动环保公厕49座,现有水冲公厕60座),为以上公厕提供零星配件采购及上门安装及维修服务。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5.3、服务期限:12个月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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